政法学院2014级社会工作团支部荣获乐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浏览量:    日期:2017-05-08 15:09    作者:何泉江    来源:政法学院学生办     审核人:

继政法学院2013级行政管理团支部荣获2015年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后,近日,政法学院2014级社会工作团支部获得乐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政法学院分团委在学院党政和校团委的共同领导下,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通过选拔树立先进典型来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典型来促进工作,以典型来带动发展,真正选拔树立了一批既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时代风采,又经得住时间考验的优秀典型。

政法学院分团委深入实施高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尊重青年学生主体地位,把准青年学生脉搏,了解青年学生心声,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让青年学生担当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构建了“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团建创新机制,着眼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改革创新思想引领工作面向不同阶段学生、不同精神需求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并在全校范围内率先组织开展了“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暨主题团课活动,最终培育出了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2013级行政管理团支部、乐山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2014级社会工作团支部等一批优秀的基层团组织。

我院基层团组织获得的省级、市级荣誉,是对我院团学工作建设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院进一步鞭策。我院团学工作也将以此为契机,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带领我院青年学生取得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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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