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图/刘兴龙)2022年4月11日下午,学校在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两代会”提案交办工作会。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立志主持会议,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保卫部(保卫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教学部、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财务处、后勤保障服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处、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师科公司等提案办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教代会副主任向清祥作第四次“两代会”提案征集情况说明。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规定,学校于2021年9月23日至11月25日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两代会提案,共征集了提案31件,提案经各代表团团长审核后报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2022年3月28日经提案工作委员会认真审查后,决定予以立案的有26件,不予立案提案5件,其中1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办理,另外4件因为疫情防控、产权等问题不予立案。在26件立案提案中,涉及学校事业发展的提案7件,涉及教学、科研方面的提案8件,涉及教职工住房、人才培养、福利方面的提案有6件,涉及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2件,涉及校园环境的提案2件,涉及后勤保障的提案1件。提案涉及到的办理部门中,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4件,党委学生工作部1件,党委武装保卫部(保卫处)2件,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3件,教学部2件,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5件,财务处1件,后勤保障服务部1件,国有资产管理处1件,校体委3件,教育科学学院2件,师科公司1件。
会上,陈立志强调,提案工作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教职工代表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渠道。他要求提案办理部门,一是要求提案办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提案,着实办理。二是严格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规定,提案办理规范化、制度化,从交办之日一个月之内必须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书面答复。三是行动上落实,办理部门要加强与提案人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办理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对于涉及到几个部门的提案,要相互配合与沟通协调,共同办理好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