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教职工岗位设置与聘用文件

浏览量:    日期:2016-11-09 15:15    作者:李冉英    来源:校工会     审核人:

为推进我校综合改革与转型发展,为全面实现学校“十三五”发展目标提供制度保证,合理配置全校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整体上提高教职工队伍活力和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我校第三届教代会执委会于11月8日下午在弘毅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教代会执委会专题会议,审议讨论《乐山师范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细则(修订)》(含岗位说明书)、《乐山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考核办法》(修订)、《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3个文件,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学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教代会主任陈立志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教代会副主任张峰主持,学校第三届教代会执委23人参会。

会议首先由人事处处长李方裕就文件的修改情况向会议做了说明,根据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教代会执委会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分别召开了各类会议征求意见与建议,对《乐山师范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细则(修订)》(含岗位说明书)、《乐山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考核办法》(修订)、《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3个文件作了较大的修改,11月3日通过学校校园网再次公开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工意见。 

与会教代会执委就3个文件相继发表了各自意见与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解释和说明,陈立志要求人事处、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就执委们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行有关论证与修改。最后会议对3个文件进行了投票表决,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符合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通过了《乐山师范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细则(修订)》(含岗位说明书)、《乐山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考核办法》(修订)、《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

教代会执委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是完善现代高校制度,促进依法治校,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我校教代会执委会将在我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中发挥法律法规赋予的更多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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