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干部读书班大学习大讨论之五:绩效工资与国有资产管理政策

浏览量:    日期:2018-07-25 10:14    作者:蒋政    来源:宣传部     审核人:

 7月24日上午,我校“大学习大讨论”2018年暑期干部读书班活动在弘毅楼第三会议室继续开展。学习活动分为两段进行:第一段由人事处长李方裕教授解读我校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办法;第二段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龚晓教授主讲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及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学习活动由副校长陈晓春教授主持。学校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了读书班学习活动。

 李方裕主要从基数、绩效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分配等三个方面对学校绩效分配制度进行了说明。他指出,“五险一金”的费率是法定的,因此基数就成为关键性的问题。他详细解释了基数的确定方法,并对于2018年我校部分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变动原因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他说明了绩效工资的构成以及我校教职工构成的特殊性对于绩效工资的影响。他指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严格执行了向教学倾斜的原则,科研一般不宜重复奖励。各二级单位在制定本单位绩效分配指导意见的时候,要切实体现学校的分配导向。

 龚晓结合学校接受“党政同审”的情况,对我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说明。他首先解读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指出了学校和省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上的不同责任,即“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他说,根据党政同审反馈的意见,我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总体上是合规、严谨、有效的,但是今后要更加注意无形资产的管理。各单位要注意加强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不要临时突击。龚晓特别强调,个别二级单位指定合同工等短期聘用人员为国有资产管理员是不妥当的,今后要杜绝这种情况。

 陈晓春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关乎每一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各二级单位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既不能违规操作,又不能损害教职工积极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法治化、日常化,切实做到账账、账物、账卡相符,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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