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宣传我校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励志文化氛围,在大学生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4月15日下午,我校第七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会在自强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学生处处长李同果,资助中心主任王孝琴参加评审会,评委由教学院学生科长、辅导员和校学生会学生干部代表担任。
首先,李同果介绍了以往六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涌现的优秀代表,指出“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意义是“树立好榜样,传递正能量”,培养一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优秀代表,影响更多的人,同时希望25位参选者正确面对荣誉,不管最终能否评为“自强之星”,都要一如既往地自立自强,传递正能量。
主持人龚晨瑞宣读评选规则,随后,各学院推荐的25名候选人依次按抽签顺序结合PPT进行了陈述,他们分别从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等方面介绍了自己在诸多困难和挫折中自立自强、坚韧不屈的成长历程,同学们战胜困难的勇气、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取得的优异成绩感动了现场的每一个人。
经过同学们近两个小时精彩展示,评委们结合他们的事迹材料,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最终将评选出5名“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5名“大学生自强之星”。
随后,学校将通过校报、校园网、易班、三江潮等媒体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自强者之歌”先进事迹报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