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我校“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审会在自强楼五楼会议室举行。学生处处长李同果,思想政治科科长丁敏娜出席了本次会议,各教学院学生科长、辅导员和学生代表担任评委。
首先,李同果发表讲话。他指出,开展“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是为了弘扬我校学子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精神,在学生中树立自立自强的模范榜样,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李同果要求参与评审的评委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对待评选过程,希望25位参选者正确面对评选结果,不管最终能否被评为“五四”青年榜样,他们都是全校一万多人当中的榜样,要一如既往地砥砺自我,感恩奉献,传递正能量。随后,各学院推荐的25名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结合PPT进行了陈述,介绍了自己进入大学以来的学习情况和自身经历。同学们自强不息的精神、激昂向上的风采和取得的优异成绩感染着每一个人。
评审会前,根据我校《关于在学生中开展“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乐师院学[2016]7号)要求,25位候选人在易班上进行了自我展示,并在易班上进行了投票。最终,根据网上投票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评选出了外国语学院李代国等15名同学为“易青春·五四青年榜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