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谢晖、图/王孝琴、谢晖)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5月12日下午,学校在207会议室举行学校法人体系法律知识培训与研讨会。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王辉,工会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陈立志,党政办公室、校工会、发展与规划处、教育科学学院、师科公司、附属幼儿园等部门相关同志参会。会议由王辉主持。
会议邀请学校法律顾问为参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法律顾问围绕《民法总则》《工会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则,对学校、师科公司、师源公司、校工会、附属幼儿园等独立法律主体的概念以及权责利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上述主体间权责利关系进行了举例说明,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重点提醒。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围绕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工作,就如何进一步理顺学校现有独立主体组织机构、厘清体制边界,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人员聘用、资产经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最后,王辉围绕培训研讨内容,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党政办公室要把好学校及法定代表人印信管理关,严格用章审批手续,确保印信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二是学校法律顾问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主动了解、跟踪学校的合同管理、经济活动,切实维护学校的法律主体地位和师生员工的法律权益;三是发展规划处要将提高学校法治体系建设和依法办学水平纳入“十四五”规划,提高学校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治理的能力,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守法意识。

